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居民阶梯电价7月起试行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东南早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6/13 17:32:4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
阶梯电价如何让老百姓更满意? 推行居民阶梯电价改革,关系全国上下所有百姓的切身利益,如何实施才能让更多老百姓满意?带着这个疑问,记者采访了居民、专家和政府官员。 第一档电量设置标准偏低? 回应:绝大部分地区最终确定标准将有所提高 在5月份以来各地召开的29场听证会上,第一档电量设置标准偏低成为听证会意见的焦点。 专家分析,大家反映第一档电量设置标准偏低,可能是由于城市和农村居民感受有差异,对于覆盖80%的第一档电量,农村居民感觉是够用了,但部分城市居民感觉仍还不够用。同时,西部与东部地区发展不平衡。东部地区的居民家庭户均用电量较多,西部地区较少。按照80%覆盖率,上海的居民家庭户均用电量为260千瓦时;而西部地区的宁夏,100千瓦时就可覆盖80%的居民。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基础,绝大部分地区最终确定的第一档电量标准均比听证方案有所提高,覆盖率大大超过80%,有些地方甚至达到了90%以上。 按人均收费是否可行? 回应:对于家庭人口差异问题,各地可自己灵活处理 家住北京万年花城的熊女士表示:她一家5口,平均每月用电350千瓦时;哥哥一家三口,平均每月用电250千瓦时;同事两口子,平均每月用电150千瓦时。“家庭人口多,用电量肯定要多一些,阶梯电价会不会对此有所考虑呢?” 部分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现行第一档电量基数以“户”为单位执行,这对于“一户多口”“几代同堂”家庭显失公平,建议按照家庭人口数来确定电量基数。 对于家庭人口差异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妥善处理。有些地方规定,超过一定人口数量的家庭,经一定程序甄别和批准后可以申请加装电表或增加用电基数;有些地方让这部分居民选择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或者执行合表用户电价。(XMW)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