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帮延续香火" 德化71岁老人拐卖儿童一审判无期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福建东南新闻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17 10:03:4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这是当时公安解救的一名孩子,但至今未找到父母(资料图片)

  被拐21名孩子至今未找到父母

  此案涉及的被拐儿童之多,也令人吃惊。(XMW)

  至去年6月中旬,德化警方共解救21名被拐儿童,并采集血样,进行DNA核对。不过,由于此案的云南籍犯罪者至今在逃,这些被拐儿童的来源仍是一个谜。落网后,陈某芳称只知道这些被拐儿童极有可能就来自云南。(XMW)

  昨日,记者了解到,因当时没能找到亲生父母,有的婴儿才数月大,警方通过血样采集、DNA血库入库后,按照有关规定,交由德化民政部门处理。(XMW)

  目前,政府对于被拐儿童的后续安置没有明确细则。原则上,公安部规定被拐儿童不得再给原收养人继续抚养。因此,一般民政部门的做法是,把这些被拐儿童交由当地福利院收养,或交给一些有领养条件者收养,比如婚后未能生育的人可进行领养。领养后找到亲生父母的,由儿童自己或亲生父母的意愿决定。(XMW)

  【审判】负责联络买主固定工资加奖金

  陈某芳是德化浔中人,今年71岁。开庭时,考虑他已年迈,法警特意为他搬来一把椅子。(XMW)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08年2月至2011年4月间,被告人陈某芳、王某琴、苏某英等17人,共同或单独在德化、南安等地,通过居间介绍等形式,帮助他人拐卖儿童而牟利。据指控,被告人陈某芳涉嫌拐卖儿童12人,王某琴涉嫌拐卖儿童5人,苏某英涉嫌拐卖儿童4人,王某树和罗某涉嫌拐卖儿童2人,其余被告人均涉嫌拐卖儿童1人。(XMW)

  陈某芳在法庭上称,他拐卖的这些婴孩由云南人小黄、小金等人送来。他解释,按照对方安排,他主要负责联络买主,每个月从小黄处领1000元“工资”。(XMW)

  另外,陈某芳还说,小黄对他承诺,等其卖掉10个孩子,就一次性付给他15000元“奖金”。为此,陈某芳大力发展介绍人,帮他寻找买主。最得力的介绍人苏某英,就是陈某芳通过熟人介绍的。(XMW)

  法庭上陈某芳辩称,自己一直未领到这笔“奖金”。(XMW)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