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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熟6民工击退24人砍刀队 被认定聚众斗殴 | |
作者:朱晓颖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微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4/12 17:01:4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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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江苏常熟“菜刀队案”在常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
备受关注的江苏常熟“菜刀队案”在常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
中新网南京4月12日电 (记者 朱晓颖)12日下午,备受关注的江苏常熟“菜刀队案”在常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何强为首的湖南青年“菜刀队”成员“正当防卫”不成立,犯聚众斗殴罪名成立。(XMW) 判决如下:被告人何强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张胜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被告人陈强、张人礼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龙云中、李毅夫犯聚众斗殴罪,免予刑事处罚。(XMW) 案情本身并不复杂:为向徐建忠讨要一笔赌债,苏州本地人曾勇的手下和徐建忠手下湖南人何强等人进行谈判,未达成协议。后何强与曾勇本人及手下通话过程中相互挑衅、言语刺激后,何强即纠集多人,准备刀具,后又再次主动打电话给曾勇,双方恶语相向,曾勇便纠集多人(“砍刀队”)赶至常熟忠发公司二楼办公室。以何强为首的6名青年通过监控看到此情形,持菜刀、水果刀等在办公室内等候,被网友们称为“菜刀队”。双方相互砍斗,致双方三人受轻微伤,忠发公司部分财物受损。(XMW) 案件争议焦点在于何强一方行为是否算“正当防卫”、是否存在主动挑衅“约架”行为。据通话记录和监控录像,何强在主叫曾勇后,何强等人便开始在公司内纠集人员、准备菜刀等工具,再次主叫曾勇后在公司等候。(XMW) 当日上午,作另案处理的“砍刀队案”在该院作出一审判决:“砍刀队”成员、主犯曾勇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杨佳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被告人龚军、胡炜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符永生、朱刚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邓威峰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胡石洋、翟真真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X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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