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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国土局对民营矿企开出逾7亿元罚单 | |
作者:尹辉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4/2 9:25:0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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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一问 天价罚单,如何来的? 2011年10月9日,茂名国土局向矿业公司发出第二张罚单,和第一次只罚款10万元不同,本次罚单要求追缴矿业公司在开采期满后,违法所得人民币557965900元,并处以违法所得30%的罚款,即167389770元。两项相加,从而达到了惊人的7.25亿元,“天价罚单”就此形成。(XMW) 矿业公司质疑 全矿股价1.1亿元罚7.2亿元? 来自矿业公司员工的说法是,他们之所以没能“续租”采矿权,是因为茂名石化、茂名市政府想让采矿权“嫁入豪门”。(XMW) 而事实上,也确实有多家公司对金塘矿区的采矿权表示了浓厚兴趣。其中,位于湛江的上市公司——广东冠豪高新技术公司是强有力的竞争者。(XMW) 10月21日,“冠豪高新”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的主要领导10月9日与茂名市委、市政府就茂名油页岩、高岭土项目事宜进行会谈,17日,公司高管团队也与茂名市政府有关部门就该项目进行接触;其间,茂名市政府表示欢迎公司前来投资。(XMW) 公告还提到,金塘矿区的采矿权评估价为11068.98万元,油页岩可采储量约为13137.70万吨,高岭土可采储量约为1652.04万吨,矿山服务年限约为22年。(XMW) 但茂名石化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小庆对这个收购提出质疑,称茂名市政府未经招拍挂程序,就打算向上市公司以1.1亿元的超低价转卖采矿权,侵犯了公司的优先购买权,而且全矿评估价仅1.1亿元,茂名市国土局却对他们公司一年零4个月的违法采矿行为开出了7.2亿元的天价罚单。(XMW) 尚未审理就拍卖没收物品? 昨日,茂名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主任科员梁勇向记者表示,对没收矿业公司的高岭土成品、半成品及油页岩的处理,都得等待法院对该公司涉嫌非法采矿审理后再做决定。不过记者了解到,对没收的矿业公司的高岭土成品、半成品及油页岩,茂名有关部门已经在组织拍卖。(XMW) 茂名市富煌拍卖行的拍卖公告显示,受茂名市公安局茂西分局委托,对高岭土成品和半成品进行拍卖,前者为2475吨,后者为17万吨,后者的数值正好是茂名市国土资源局拟没收的数值。(XMW) 茂名国土资源局 “不管是10万元还是7.25亿元,都符合规定” 茂名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主任科员梁勇接受采访并不否认,这个7.25亿元的罚单确实大大地刷新了他们的罚款纪录。(XMW) 但他并不认为这两个一前一后、相差悬殊的数字有什么问题。他解释说,根据《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之前10万元的罚款是因为当时不能计算违法所得。后来7.25亿元的处罚则是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鉴定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委员会的鉴定结果所核定的数额做出的:从2009年7月1日起至2010年10月31日止,茂名石化矿业有限公司采出的高岭土和油页岩价值为557965900元,加之30%的罚款,两项总计7.25亿元。(新快报记者 尹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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