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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女黑老大王紫绮被执行死刑 | |
作者:陈铜 文章来源:中新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2/8 8:04:3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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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紫绮、王婉宁姐妹两人及其组织成员对所控制的被害妇女制定极其严格的管理、惩罚规定,采用“法西斯式的管理”,禁止被害妇女与家人联系、不准对外透露卖淫场所内的情况,对被害妇女实行统一接送、统一食宿。图为资料图:2011年4月1日,女黑老大王婉宁(王紫绮的妹妹)被跨国引渡押解回重庆。(X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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