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深圳称禁止民工上访讨薪有错误 立即撤回文件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5/9 16:06:0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大运期间深圳农民工群体上访讨薪或追究刑责

2011年05月07日09:40南方日报周昌和

 大运前夕,深圳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肃处理期”。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官网公布文件规定,5月1日至9月30日,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手段讨要工资,否则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规定:严禁以任何理由拖欠工资

  这份文件名为《关于切实做好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工作 共同维护大运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发往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个人。《通知》明确规定,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及时做好农民工工资的结算、发放工作,严禁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根据《通知》规定,5月1日至9月30日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肃处理期。在此期间,严禁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凡是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建筑施工企业,主管部门将直接给予不少于3个月的红牌警示,其间不得在深圳承接工程。

  《通知》还规定,在严肃处理期内,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或手段讨要工资,凡是组织、参与集体上访事件的,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观点:临时性举措伤害深圳形象

  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理论研究中心主任王蔚明分析认为,严禁上访的出发点肯定是为了维稳,出台这样一个临时措施,像此前的“菜刀实名制”一样,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他认为,政府部门这种临时性举措解决不了欠薪的根本问题,反而会伤害城市和政府形象。

  深圳市政协委员、律师刘辉则同样认为,政府部门在做出类似决策的时候,没认真进行分析研究,他说,禁止上访讨薪,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有任何权力禁止上访。“他们超越了这个行政权限,从执行效果上看,对施工企业可能会有一定的约束力,但对农民工不具约束力。”

  大运维稳大事记

  ●4月10日,深圳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在刚刚结束的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中,累计有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受到震慑离开深圳。

  ●4月18日,深圳市法制办发布消息,为确保第26届深圳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的顺利举行,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大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对菜刀等刀具实行实名购买和销售登记制度。

  ●4月18日,深圳市政府决定,在2011年8月1日至8月31日,原则上停止向深圳市或途经深圳市运输枪支弹药、爆炸、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包括烟花爆竹须绕行深圳。

  ●4月27日,深圳下发相关通知,在全市范围划定为三个类型的控制区,其中两类控制区的所有工地在大运会期间,基本暂停施工。周昌和

上一页  [1] [2]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