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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日方应就撞船事件反省 无权提所谓赔偿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2/12 10:55:4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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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9月12日,日本海上保安厅将中国渔船拖到冲绳县石垣港附近海域进行模拟海上作业检查。图为日本海上保安厅的两艘巡逻船将中国渔船夹在中间。(XMW)
资料图:2010年9月25日,被日方非法抓扣的中国渔船船长詹其雄乘中国政府包机安全返抵福州。图为詹其雄走下飞机。(XMW) 中新网2月12日电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12日就日方向“撞船事件”中方船长提出赔偿要求答记者问时表示,日方无权提出所谓的赔偿要求。(XMW) 记者提问称:据报道,日本海上保安厅近日就钓鱼岛“撞船事件”向中方船长提出赔偿要求。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马朝旭回答说,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他表示,日方应该深刻反省其在此事件中的行为,无权提出所谓的赔偿要求。(XMW) 人民网东京2月11日电(记者 潘健)发生于去年9月的中国渔船在钓鱼岛海域被日本巡逻船冲撞事件再起波澜,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海上保安厅第11管区海上保安本部(位于冲绳县那霸市)2月10日向中国渔船船长詹其雄索赔1429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14万元)。日方称1429万日元的索赔额是日本两艘巡逻船的修理费,索赔书已经寄给了詹其雄本人。(XMW) 尽管知道这笔修理费的支付可能性很低,但第11管区相关人员表示将持续督促。(XMW) 下一页:日本向钓鱼岛撞船事件中国船长索赔11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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