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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诽谤前妻之父被判刑1年 | |
作者:不详 文章来源:瓷都热线http://cidu.net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2/14 文章录入:不详 责任编辑:不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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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被告人林某因与其妻离婚后而对其妻之父曾某心怀不满,自2000年6月起,书写了数十封内容为曾某逼女卖淫并索取钱财的信件向德化县委、县政府、组织部、纪委、老干局等部门邮寄。2002年5月初,又委托他人打印同样的内容的小字报在城关张贴10余张,同年10月,他在雇请他人张贴小字报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德化县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作出了上述判决。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市中院予以维持原判。(颜遐通陈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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