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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谈梯度电价:预付费用户按购电量执行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新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0/9 11:29:4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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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9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今日公布全国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并公开征求意见10天。发改委介绍,对于使用预付费磁卡电能表的用户,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以日历年为周期,按购电量执行阶梯电价。发改委表示,北京等地已研究具体实施方案。(XMW) 发改委介绍,目前我国电表主要有普通机械表、预付费磁卡电能表、远程自动智能电表等种类。其中,使用普通机械表的家庭用户占绝大多数;使用预付费磁卡电能表的家庭用户比重很小,不足4%,主要集中在北京、天津、河北等地。在预购电量时,由于其用电行为并未发生,无法按用电量执行阶梯电价。(XMW) 对于这个问题,发改委表示,这部分用户可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以日历年为周期,按购电量执行阶梯电价。(XMW) 发改委介绍,北京等地已研究具体实施方案,初步想法是,以年为周期,在第一档电量限额内所购电量,执行第一档电价;超过第一档电量且在第二档电量限额内的,执行第二档电价,依此类推。按第二、三档电价所购电量,年内若未用完可跨年结转。(XMW) 据介绍,居民阶段电价方案总体将遵循将全国居民电价分为三档的原则,第一档为满足基本用电需求,该档电价基本不调整;第二档为居民合理用电需求,该档电价将体现电力企业发电输电成本,第三档为超出用电量,电价原则控制在第二档电价1.5倍左右。(XMW) 发改委表示,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后,总体而言,70%-80%的居民包括低收入和生活困难家庭的电费支出是保持基本稳定的。(X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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