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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已获加拿大工作准证 欲从事房地产业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环球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2/5 18:44:5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赖昌星已获加拿大工作准证 欲从事房地产业

赖昌星在加拿大到处找工作

资料图:赖昌星

据加拿大《环球华报》4日报道,厦门远华案涉嫌主犯赖昌星获加拿大移民部签发工作准证(Work Permit)的传闻日前得到证实。赖昌星在接受记者查询时透露,他目前正在寻找工作。(XMW)

日前,有传闻说加拿大移民部已于1月下旬向赖昌星签发在加拿大的工作准证,允许赖昌星在加拿大工作。《环球华报》记者电话向赖昌星求证时,他并没有否认这一传闻,并表示自己正在找工作。(XMW)

在问及希望找一份怎样的工作时,赖昌星直言自己不懂英文,可以选择的工作不多。“我以前做过房地产,这一行比较熟悉。所以,希望有从事建筑或房屋买卖的公司可以请我。”赖昌星认为,面对华人市场,不用使用英文,凭他的经验,有信心可以帮助地产公司提升业务和知名度。(XMW)

据悉,赖昌星已经向加拿大有关部门申请工卡和医疗保健卡,除了要定期到边境服务处报到及一些接触限制外,目前赖昌星与普通加国永久居留权拥有者无异。(XMW)

赖昌星简历

1958年赖昌星出生于福建晋江。

1991年4月迁居香港。

1991年6月在香港注册成立远华国际有限公司。

1994年初成立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开始大规模走私活动。

1999年8月出逃加拿大。

赖昌星出逃事件回顾:

1999年,赖昌星全家逃往加拿大,后被加政府软禁在温哥华住宅中。

2005年8月,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绝赖昌星及其家属的难民身份申请。

2006年5月1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宣佈移民部完成对赖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启动遣返程序。赖昌星随后向联邦法庭提出延缓遣返上诉,並要求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

2007年4月5日,加拿大联邦法院对赖昌星案做出判决,宣佈此前移民部对其全家发出的遣返令无效,接受赖昌星提出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的申请。

2007年4月19日,移民暨难民局取消对赖昌星的宵禁令。

2007年11月20日,联邦法院开庭申理移民部要求恢复赖昌星的宵禁规定一案。

2007年11月28日,联邦法庭法官哈林顿(Sean Harrington)判决继续取消对赖昌星的宵禁令。

2009年1月22日,加拿大移民部批准赖昌星的工作准证申请,允许其在加拿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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