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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临沧副市长驾车夺4命被停职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云南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2/4 2:26:4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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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彦辉 资料图
车祸现场,仍遗留着死者的鞋子 死者何伦军的母亲(右二)在家人的搀扶下走出休息大厅
临沧撞人副市长和彦辉被停职 公安认定和彦辉负事故全部责任 依法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2009年1月23日,临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和彦辉驾驶越野车由临沧往祥云方向行驶,行至祥临公路K35+900m处,与对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何伦军、女儿何玉琳当场死亡,妻子张天香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公安部门认定驾驶人和彦辉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部门作出了对其停止执行职务的决定。(XMW) 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和临沧市政府获悉,事发后,当事人和彦辉迅速向当地“110”、“120”报案,积极协助急救人员将伤员送医院抢救,并及时将情况如实报告省公安厅、临沧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 事故发生后,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孟苏铁同志作出重要批示。临沧市委、市政府领导先后作出批示并立即组成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郭金富带领,市政府副秘书长李磊生、吴杰,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苏文伟,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杨金宝为成员的工作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积极参与配合大理警方做好事故调查、善后处置等相关工作。(XMW) 弥渡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后指令出警,交警大队苴力中队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抢救伤员、维护现场交通秩序。事故发生后,省、州、县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高度重视,大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郭有兵,州政府副秘书长杨毅平,弥渡县委书记邹子卿等州县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抢救伤员、指导事故处理工作。省公安厅、大理州公安局立即派出工作组前往指导处理工作。(XMW) 现已查明,肇事车辆为小型越野车,号牌为云OS0090。驾车人和彦辉,男,1963年生,肇事时为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三人是:何伦军,男,1977年11月1日生,汉族,家住四川省大竹县人和乡栏岭村二组,现在大理市下关镇打工。张天香,女,1979年12月18日生,彝族,南涧县公郎镇官地大村人,系何伦军妻子,随何伦军在大理市下关镇打工,怀有七个月左右身孕。何玉玲,女,2000年生,系何伦军之女。经抽取驾车人和彦辉的血样进行鉴定,驾车人和彦辉血液中无乙醇含量。(XMW) 1月23日事发当天,弥渡县公安局对涉案驾驶人和彦辉实施传唤,在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后,依法对驾驶人和彦辉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1月24日上午,当事人和彦辉已由弥渡县公安局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1月25日下午,死者张天香及其女儿在大理州殡仪馆火化。2月2日下午,死者何伦军在大理州殡仪馆火化。 2月1日,中共临沧市委召开常委会议,报请省委组织部作出了停止和彦辉临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的决定。(XMW) 目前,经公安机关主持的调解损害赔偿已达成协议并兑付。生活新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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