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泉州“黑户”落户延长至年底 | |
作者:李贤斌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2 8:36:3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
本报讯 泉州办理历年出生人员未落户工作,将延长至年底,至今还没办理落户的有关人员,仍可继续向公安部门申请落户。这是记者从泉州市公安局获悉的。 泉州市公安局户政处负责人介绍,所谓“黑户”,有两类,一类是违反计生政策的,一类是无合法收养手续的。出生人口不落户,也就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据悉,在过去的半年多时间里,泉州各级公安部门为大量“黑户”办理了落户,但仍有不少“黑户”因各种原因没有落户。 泉州各地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咨询服务电话: 泉州市局:22180314,鲤城分局户政科:22202470,丰泽分局户政科:22553813,洛江分局户政科:22638108,泉港分局户政科:87987677,晋江市局户政科:85659760,永春县局户政股:23895135,德化县局户政科:23562033,安溪县局户政科:23265030,石狮市局户政科:88719157,南安市局户政科:86390569、86390570,惠安县局户政科:87390121。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