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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弃婴户口簿可不显“养”字
作者:记者 张志鹏 …  文章来源:东快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5 10:35:5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本报讯 能否把户口簿上的“养子(女)”改成“子(女)”啊?要不孩子长大知道后,会给他们的心灵留下阴影。

  泉州市公安局日前推出的“户口新政”,消除了泉州许多收养弃婴的家长的这个担心。“新政”包括,公安部门统一给户口簿家庭关系为“养子(女)”的居民调整打印为“子(女)”,但人口数据及其他表格保持原关系不变。

  该政策出台后,德化县龙浔派出所排摸出辖区人口中与户主关系为“养子(女)”的206人,并通知其家人前来免费更改,一周内为47人更换了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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