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德化:城镇居民医保全面启动 | |
作者:郭仙仙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9 20:24:4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
本报讯 “婆婆要交150元、儿子要交40元。没想到正在生病住院的婆婆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6日,德化县劳动就业服务大厅一片繁忙,拿着户口本的温秀文女士正忙着办理相关的手续。为解决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德化县将于2008年7月1日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参保范围和对象包括:持有本市城镇户口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非从业人员;未满16周岁不在校少年儿童;市中专院校、中技、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的在校学生;以及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低保人员、残疾人和失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城镇居民(含学龄前少年儿童)可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近照到户籍所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以家庭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 德化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采取“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即少年儿童、在校学生每人每年筹资80元,其中个人缴费40元,政府补贴40元;其他参保人员每人每年筹资300元,其中个人缴费150元,政府补贴150元。在一年内,年可报销的医疗费最高额度为5万元。据悉,德化县应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城镇居民居民约为2.61万人。截至5月31日,全县已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为4000多人,约占应保人数的17%。(郭仙仙)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