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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假嫁女一方假娶亲 尔虞我诈计中计忽悠敲诈互骗婚 | |
作者:黄连茂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 12:53:2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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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刘炳坤记者黄连茂)近日,德化检察院就一骗婚案向法院提起公诉。令人惊讶的是,实施骗婚的陈某等3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公诉,而成功识破骗婚者伎俩的赖某沈等5人也在被公诉之列。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07年11月初,陈某等3人来到德化,通过赖某沈联系到邻村的赖某汕,说要给赖某汕介绍对象。几次联系之后,11月8日,“女方”以郭某化名为“小芳”假装成出嫁女,以陈某假装小芳的哥哥、李某假装小芳的婶婶,与赖某汕等男方见面,后双方约定11月11日在德化县雷峰镇潘祠村订婚,而该地点是“女方”事先找人借住的,当作“女方”家。11日,赖某汕等人到潘祠村与“小芳”订婚,赖某汕拿人民币400元作为红包,还携带两条烟等财物给陈某等人,当天讲好男方应付聘金30800元,“衣服钱”6000元,首饰由男方送,同时约定次日由男方带财物到“女方”家中娶亲。而“女方”早已计划好,等聘金一到手马上逃跑。 然而,“女方”并没有如愿等来30800元的聘金。11月12日,赖某汕等雇摩托车到潘祠村假装准备娶亲,而赖某沈、赖某燕等人雇一辆丰田车紧随其后,在潘祠村旁边的一个路口等候。约20分钟后,赖某沈让赖某燕带着丰田车上的一伙人冲到“女方”的“家”里,控制住陈某等人。随后,赖某汕等人当场揭穿“女方”陈某等人骗婚的事实并对陈某进行殴打,又威胁要报警要求“女方”赔偿。经双方讨价还价,“女方”陈某答应赔偿28000元并写下赔偿协议书。后“女方”陈某等人凑齐1万元,赖某汕才放他们回去。当天傍晚,“女方”陈某、赖某汕、赖某沈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原来,早在双方取得联系时,赖某沈就知道陈某等3人欲以婚嫁的方式进行诈骗,便召集赖某汕、赖某燕等人进行预谋,让赖某汕以欲娶妻并假装上当,尔后将对方控制住,进行敲诈勒索。 目前,检方已经以陈某等3人涉嫌诈骗罪、赖某沈等5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相关链接>>> “三招”防骗婚 今年以来,德化检察院共受理骗婚案件3件6人,受害人数较多,诈骗钱财数额较大。主要犯罪形式是:2至3名犯罪嫌疑人经事先预谋,其中一人假装媒人,另外两人假装父女、母女或兄妹,将女方介绍给被害人,女方及其“家长”假装同意,骗得婚姻介绍费或索要聘金,再借机逃走。犯罪嫌疑人通常使用化名进行结伙作案、流窜作案,给公安机关带来侦查上的困难。 为此,检方提出三点防范建议:一是要提高法律意识,在发现受骗之后,正确使用法律武器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二是在婚姻登记之前谨慎付出财物。三是深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会通过伪造姓名、身份、背景行骗,只要细心深入了解,一般都能防止受骗。如通过走访其居住地的“邻居”,工作地的“同事”,到公安局查询其个人信息等。(炳坤连茂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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