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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砖窑事件官员复职反响强烈 上级责令废止 | |
作者:王科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5 8:22:2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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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 被撤职女官员复出始末:区委凌晨开会突击任命(见下一页) 人民网太原4月14日电 前不久,因洪洞“黑砖窑”事件被撤职的原山西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段春霞,突然被该区任命为区长助理。今天,临汾市委已责成尧都区委废止了关于段春霞同志工作安排的决定。 2007年7月,刚刚担任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3个月的段春霞,因任职广胜寺镇党委书记期间对黑砖窑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行政职务处分。 我国公务员法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公务员任职前都必须进行公示,并且,受撤职处分的公务员两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段春霞突然任职反响强烈。有人担忧:继段春霞之后,其他尚处于被撤职、受处分状态的党政干部公务员该怎么办?会不会出现大规模被处分干部的集体“回朝”或“曲线就职”?许多人表示,这一做法有悖组织任用干部原则,一但成为苗头,党政机关对违法违纪干部的惩戒力度便无形中弱化,继而伤害党和政府的威信。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临汾市委得知尧都区委安排原副区长段春霞同志为区长助理(正科级)后,一方面责成尧都区委废止了关于段春霞同志工作安排的决定,一方面立即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来源:人民网 作者:记者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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