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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建议公积金按月自动还贷 | |
作者:赵伟 文章来源:东南早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7 8:13:1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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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一年提一次公积金难减还贷压力 2007年,房子和股票始终牵动着市民。随着泉州城市人口规模的不断发展,以后若干年,房子仍是老百姓关心的热门话题。 市政协委员张亚轮一直关注此事,今年市“两会”,他提交了《关于我市实行住房公积金按月自动划拨还贷制度等的建议》。 □早报记者赵伟 现状 空有公积金却用不上力 谈建议前,先看几个真实的例子。 去年,陈木(化名)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自住进去的那一天起,他就显得心事重重,“我真的成了房奴,每个月2000元的还贷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在事业单位上班的他每月有800多元的公积金,但似乎一点力都用不上——他购房需满一年后才能提取公积金(一年提一次),而且是一次性直接转至贷款银行,只能在总量上减少借贷压力,以后每个月2000元的还贷一点都没变。 “总的说来,就是可以让还款的总月份减少,但不能帮助减少每个月的还款额。”张华(化名)每月的住房按揭还贷额多达4000元。张华每个月的公积金有1000多元,但同样不能减轻他每月的还款压力。 陈木和张华通过网络了解到,国内很多城市都实行了住房公积金按月自动划拨还贷制度,“远的不说,就是咱们的近邻厦门都可以。” 调查 单位及时缴交是关键 张亚轮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调查分析。昨日,他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称,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职工购、建住房能力,但我市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如我市一直实行住房公积金按年转账制度,申请人往往要往返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之间数次才能把公积金转账到银行,给申请人增添了许多繁杂的手续,而且每年只能转一次,让不少工薪阶层感到减压效果不明显。 据他的调查,很多市民反映,公积金只能在贷款前或提前还贷时支取,其余时间只能放在公积金账户中,想用却用不了,很不方便,他们期待可以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减轻每月的还贷压力。 张亚轮在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问题的症结在于泉州部分单位公积金缴交不及时。据他了解,泉州部分单位两个月、三个月,甚至多达半年才统一为职工缴交一次公积金。而如果要实行“按月自动划拨”,就必须保证所有单位每个月都能按时缴交。 “全市缴交公积金的单位众多,要求每个单位都准时缴交确实不容易,而且容易造成因单位缴交不及时形成银行对个人还贷信用的错误记录。”张亚轮说。不过,他在对厦门的“公积金按月自动划拨还贷制度”进行初步考察时发现,厦门财政拨款发工资时,按每人应缴公积金的量直接将钱划拨至公积金管理中心,扣除款后的钱再划拨至单位,“这样就可以避免缴交不及时的问题了。” 张亚轮介绍,厦门市已经从2007年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按月自动划拨还贷制度,而且同银行(即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缴交在同一银行)和跨行(即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缴交不在同一银行)都可以。 建议 按月划拨还贷 根据上述情况,张亚轮建议—— 1.所有由财政发放工资的人员,其公积金同时由财政在发放时自动扣除并缴交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及时按月缴存时避免各单位计提公积金口径不一的问题。 2.尽快实行住房公积金按月自动划拨还贷制度。申请人可根据需要及各单位的缴交情况,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签订按月自动划拨合同,确定划拨金额。其他有条件已贷人员可在业务开办后,随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该项业务。 3.2006年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3.83亿元,全市职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21.81亿元。在此情况下,为进一步减轻职工购房利息支出负担,建议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并形成增长机制。 委员们的心声受到媒体记者的高度关注。(记者石勇/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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