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北京网店明起须办营业执照 淘宝拍拍不受限制 | |
作者:贾中山等 文章来源:北京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30 11:35:3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
本报讯 (记者 贾中山 杨滨) 从明天起,在本市网上商店从事个人交易的个人或公司,将必须办理营业执照,这是《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规定的。记者上午从市工商局独家获悉,今后网上开店的条件会相当严格,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规定就是,不允许店主将网店开在家里引顾客上门销售。至于具体细化措施,将于近期公布。市信息办负责人则进一步解释,个人利用周末时间网上摆摊将不受限制。 网民:办照太麻烦了 刚刚通过的《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将于明天正式实施,其中第22条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网站页面上公开相应信息。 消息公布后,猫扑论坛内关于该规定的跟帖迅速上升到2000多条,许多网民表示今后网上购物更踏实了。但一些网民也表示,自己只是将家中不用的节日礼品放在网上交易,还避免了浪费,如果这种交易也需要办营业执照就太麻烦了。 网站:规范是大方向 国内目前开展个人网上交易的大型电子商务网站有淘宝网、易趣网、拍拍网。由于公司注册地不在北京,淘宝网、拍拍网不受该条例限制。易趣网相关人士昨天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有关部门关于该条例实施的具体要求。同时他分析认为,对那些从事规模化网上交易的企业用户进行规范,必将有利于整个电子商务更健康地发展。 官方:细则很快公布 记者上午从工商部门了解到,正在制定的细则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允许店主将网店开在家里引顾客上门销售。业内分析说,如果店主将经营地址注册为住宅,这将与“民宅禁商”相抵触。此外,对网店店主注册资金要求上,与传统企业一样,并无倾斜政策。细则具体内容,将于近期公布。 此前,市信息办主任朱炎表示,网上店主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关键是要界定其是企业还是个人。如果个人仅是利用周末时间在网上摆摊,则不在《条例》的约束范围内。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