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德化一男肇事逃逸被终生禁驾 | |
作者:陈佳裕 林良…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21 8:12:2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
N本报记者 陈佳裕 林良标 通讯员 潘新厦 本报讯 德化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昨日对“3·27”交通肇事案作出处理决定,肇事犯罪嫌疑人林某被宣布终生禁驾。据悉,因交通肇事逃逸被终生禁驾,在德化县还是首例。(XMW) 今年3月27日,在德化辖区206线131km+680m处,林某驾驶摩托车撞到一辆自行车,造成骑自行车的肖某受伤。肖某被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林某逃逸。县交巡警大队在18小时后就破获此案,并抓获林某。经事故责任认定,林某负全部责任。(XMW) 昨日上午10时,德化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对这起交通肇事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XMW) 当天下午,德化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们称其为“死亡条款”),宣布吊销林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且林某终生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XMW) 德化警方提醒,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一旦发生事故要保护现场,协助抢救伤者,配合交警调查取证,不能心存侥幸一走了之。(XMW)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